1. 嚴懲哄抬房價者,深圳住建局出五項措施規范樓市
惡意炒作房價將遭到暫停二手房網簽手續等嚴懲,甚至被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進而採取限制其買賣住房等嚴肅處理。12月18日中午,深圳市住建局發出通告,公布五項措施規范深圳樓市,嚴懲惡意炒作和哄抬房價者。
以下為通知全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嚴厲打擊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切實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告
近日,有媒體報道我市恆裕濱城、中糧鳳凰里花苑等部分住宅小區業主通過微信群發布集體漲價言論,惡意炒作二手房價,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捏造虛假事實、散布虛假言論、哄抬房價、惡意炒作等行為,不僅嚴重背離中央「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嚴重影響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還涉嫌違法違規。為切實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堅決打擊各類不法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及時介入調查,詳細掌握有關情況,在此基礎上依法作出嚴肅處理。
二、對於涉嫌集體惡意炒作房價的小區,主管部門將暫停辦理該小區二手房網簽手續,並在該小區發布二手房交易風險告知書。如業主確需交易,需到區房地產主管部門簽署交易風險知曉書。
三、對於通過捏造事實、散布謠言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應當及時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對於經查實的違法違規人員,由房地產主管部門將其列入信用黑名單,並研究採取限制其買賣住房等相關措施。
四、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和專業操守,為房屋買賣雙方提供專業意見及合理建議。嚴禁房地產中介機構參與惡意炒作房價或者代理涉嫌惡意炒作房價的房屋,違者將由房地產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其網簽許可權,並列入行業誠信黑名單。
五、廣大購房者應當強化理性交易和自我保護意識,警惕交易風險。對於發現涉嫌捏造虛假事實、散布虛假言論、哄抬房價、惡意炒作等行為的,可及時向有關政府部門進行舉報。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9年12月18日
據了解,在12月17日,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針對福海街道中糧鳳凰里花苑小區個別業主發布集體漲價言論一事,已經採取了對發布集體漲價言論相關當事人進行約談,暫停辦理鳳凰里小區二手房網簽手續等處理措施,並提醒市民目前市場供應充足,請廣大購房意向人理性購房。
2. 房地產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麼不同
房地產管理局 和住建局的不同:
一、職能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是回主管房產登記,答或者說是房子建成後的管理工作。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設工程計劃,施工等等管理。
二、下設機構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只有辦公室、財務科、產權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辦公廳、法規司、住房改革與發展司、住房保障司、城鄉規劃局、標準定額司、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建築市場監管司、城市建設司、村鎮建設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建築節能與科技司、住房公積金監管司、計劃財務與外事司、人事司。
(2)縣住建局如何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擴展閱讀:
房管局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房地產抵押及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當事人身份證件或法人資格證明(交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5、施工許可證
6、工程狀況的書面說明及房產測繪報告
7、董事會(股東會)批准文件(決議)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產評估報告
3.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城鄉建設市場,強化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這個問題無非就是以下幾點:
關於第一個問題是:
1、強化對城鄉建設專市場管理重要性的認屬識。
2、組織一次廣泛深入的宣教活動。
3、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活動。
4、建立健全城鄉建設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
關於第二個問題是:
一是邀請資質高、能力強的編制單位、專家參與規劃編制及評審工作。
二是積極完善規劃審查制度,充分發揮市城鄉規劃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依法加強規劃管理,完善管理機制,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三是實行規劃公示制度。落實規劃公示制度,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推行「陽光規劃」,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眾對規劃的知曉率;
四是嚴把「一書三證」發放關。所有建設項目均要符合城鎮規劃,否則一律不予發放,
五是加大城鎮建設規劃管理的執法力度。對亂搭、亂建、無證建設、占壓規劃紅線等違反城市規劃管理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六是加強城鄉規劃宣傳教育。採取廣播電視宣傳、會議培訓、標語宣傳、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城鄉規劃法》學習宣傳活動,同時,實行項目規劃審批前對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規劃知識告知和談話制度,提高廣大幹部、企業法人和群眾的規劃自律意識。
4. 工商局如何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
一、房地產經營主體的市場准入管理。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企業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核登記,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一律不予登記注冊。對未取得營業執照或雖有營業執照但超范圍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的,要予以查處。
二、房地產廣告管理。依據《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重點查處下列違法違規廣告行為: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手續而擅自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的廣告;未辦理房地產項目建設有關手續,或手續不全的廣告;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權屬有爭議以及政府限制銷售等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廣告;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廣告;向購房者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根本無法兌現的各種價格優惠、服務標准、環境和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內容的違法違規廣告。
三、規范商品房買賣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引導和督促房地產經營企業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督促、指導房地產經營企業按照約定的期限、面積和質量履行合同,按規定的向消費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按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對於售房合同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應責令其改正。對利用合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要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行為的暫行規定》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四、處理房地產消費糾紛。利用「12315」舉報網路,受理消費者房地產方面的申訴,積極調解消費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五、對房屋中介活動管理。查處房屋咨詢、信息服務企業超范圍經營房屋中介,房屋中介公司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無照經營和欺詐經紀活動。
六、建立房地產經營企業的信用公示制度。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措施的要求,做好房地產經營企業的信用分類工作,並按不同的類別實施不同的監管。要建立市場經營主體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記錄管理體系,並在網上進行公示,以懲戒違法者,鼓勵守法者。
5. 揚州如何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
8月22日下午,揚州市房管部門召開「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揚州市區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同時,揚州將堅決遏制投機行為。在市區范圍內擁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認購新建商品住房。優先保障剛需首套房消費者,對於市區范圍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給予優先網簽、優惠利率等政策扶持。
房管局方面表示將繼續強化市場監管。一是按照上級要求,在全市集中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會同工商、物價、公安、稅務等部門,對市區開發企業、中介企業開展拉網式檢查,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於捂盤惜售、偽造證明材料、虛構市場交易情況、進行虛假宣傳、發布虛假數據、製造市場恐慌、訂立陰陽合同等行為,從嚴從重處罰。二是會同物價部門落實下一批次備案價格不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住房成交均價、網簽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的要求。三是加強輿論和政策宣傳,引導消費者樹立理性的住房消費觀念,著力穩定市場預期。
6. 政府應如何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
為保證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有效實施,一般採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政策方法四種。
1、經濟手段
即通過運用價格、稅收、利率等經濟杠桿,來充分調控房地產市場的運行和發展,以經濟刺激來引導人們的經濟活動。
2、行政手段
即通過國家和政府部門的行政權,通過行政管理的手段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例如,制定房地產市場發展規劃,以控制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方向;通過規定房地產市場主體的資格、活動原則、經營范圍、權力和義務來控制房地產管理企業的經營活動。
3、法律手段
即通過房地產立法和房地產執法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通過制定各種房地產法律法規來規范我們的經營,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非法經營,維護房地產市場的正常運行。
4、政策的方法
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政策方法,是指國家通過制定和組織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若干政策,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該方法具有適應性強、針對性強、易於取得較好的效果等特點。
(6)縣住建局如何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擴展閱讀:
黨的十六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困難群眾基本安居問題得到解決。不斷完善房地產市場,滿足人民多層次住房需求;同時,繼續統籌城鄉發展,加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力度,改善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條件。
經過不斷探索和努力,城鄉住房建設和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堅持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的結合,加快改善住房系統、機制和政策適合中國國情,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項目,進一步加強農村危舊房改造房屋,並努力確保城鄉居民獲得住房。
7. 如何規范地方政府房地產政策的執行行為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解讀: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是「新國十條」一大亮點
南京工業大學房地產系副主任吳翔華表示,這是國務院很有章法的一記「組合拳」。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是這次「國十條」的一個重要亮點,之前國務院發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執行,現在要對地方政府問責。"亂市"就得用重典!」合富輝煌集團首席分析師龍斌表示,嚴厲的調控政策必須有「考核問責機制」的配合,問責制去年年底就已經出台,這是對此前歷次宏觀調控的經驗教訓總結。首次將問責機制提到文件的「第二條」,並且讓監察部介入,嚴厲強調:「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這意味著,維護房價穩定已經被納入黨紀國法的考核體系,堵了地方官員在遏制高房價上僥幸和綏靖的退路。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解讀:主要針對投機性購房 會加速樓市降溫
合富輝煌集團首席分析師龍斌認為,目前出台的三套房政策還沒有相關細則的界定,銀行的操作空間大,可以根據自身的信貸額度、風險評估做出具體規定。今年以來,銀行業在信貸規模上已經有所收縮,不會再出現以前那樣超大規模的放貸情況。這個規定主要針對投機性購房,總體而言,三套房政策對供應量比較緊張的城市樓價有很好的導向作用。
「對於北京樓市來說,無疑是突如其來的一股"寒流",有可能會將樓市帶入又一個冬天」,中經聯盟秘書長陳雲峰認為,此次調控重點直指投資和投機性購房,嚴控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以及外地購房貸款,無疑對炒房有非常大的打擊效力。「一般來說,第二套房還有可能是改善性需求,但是第三套房基本上都是投資需求」,陳雲峰說,如果說提高首付是「限制令」的話,那麼對第三套房不放貸基本上就是「封殺令」了。限制外地人購房貸款,進一步縮小了需求范圍, 會加速樓市降溫。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解讀:開征房產稅要遵循「不都收,分等級」的原則
由於我國房地產市場起步較晚,理論與實踐經驗不足,在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運用各種政策手段加以規范、引導。稅收作為政府的一項重要的政策工具與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具有較強的相關性,因此運用稅收政策來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成為理論界的共識。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雲峰呼籲,即使開征房產稅,也一定要遵循「不都收,分等級」的原則,這樣才能更好地體現 「差異化住房政策」的思路。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解讀:國家對民生保障房產項目的開發會給予更多的優惠政策
在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方面,國務院提出了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包括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盡快形成有效供應,給市場以信心。海南知名經濟學者王毅武教授王毅武說,「從這一條要求可以看出,國家對民生保障房產項目的開發,會給予更多的優惠政策。」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解讀:將改變當前土地市場價高者得現狀
鄧宏乾教授認為,再次強調土地供應的「70%」,將確保市場上普通住房的有效供應,緩解房價上漲壓力。探索新的土地出讓方式,則將改變當前土地市場價高者得、助推房價上漲的現狀。這一系列措施實施,將讓火熱的樓市「退燒」。
海南房地產業資深人士汪志軍表示,雖然硬性要求保障性住房等的開發比例,其主旨意圖是好的,想盡可能多地解決百姓住房問題,然而這一比例如何界定,仍存在「因地制宜」的問題。拿海南這個經濟薄弱的省來說,旅遊產業及相前配套產業是本省的主導產業之一,也是地區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如果過多削弱旅遊地產等產業的開發比例,會影響經濟收益,進而可能會影響投入到保障性住房等安居工程上的資金總量。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解讀:加快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讓老百姓保持信心
武漢理工大學潘辰教授分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問題,是增加市場供應的有效措施,將起到穩定房價的作用。「這是一個強制性的要求,目的就是要確保各地安居工程建設必須到位。」王毅武認為,過去一年中,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地區的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沒能及時「達標」,因此在該要求中,明確了這一硬性規定,旨在維護政府的公信力,繼續讓老百姓保持信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供范垛既艹煥訛唯番瀝。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解讀:加強監管將加大打擊力度
王毅武表示,該要求旨在嚴打開發商「趁亂打劫」式的開發和盈利。潘辰教授表示,今年樓市重歸火爆之後,捂盤惜售等有所抬頭,加大打擊力度,增加信息透明度,可防止房價不正常上漲。王毅武指出,這或許是中央針對一些地區政府存在「打自己小算盤」的情況,再次作出的明確要求,旨在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房價過快上漲的地區政府,必須拿出行之有效的手段加以調控。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解讀:個人跨區域的購房信息將得到有效監管與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國十條」要求住建部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這意味著,個人跨區域購房行為將得到有效監控。可視為對異地炒房不予貸款的補充, 個人跨區域的購房信息將得到有效監管與披露。
8. 住建局和建設局是一樣嗎
一樣。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內革方案和《國務院關容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8)縣住建局如何規范房地產市場行為擴展閱讀:
建設局職責調整:
(一)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四)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五)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9. 為什麼要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市場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全過程監管,針對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現就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加強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保持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對全市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經過近幾年的持續整頓,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房地產市場逐步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軌道。但是,由於房地產行業投資大、周期長,涉及的環節多,情況復雜,房地產市場不規范的狀況還未得到根本扭轉,部分企業誠信度差、管理水平低,不嚴格遵守建設程序、不按時開竣工、虛假廣告、違規銷售、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等問題還時有發生,影響了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促進城市建設和國民經濟協調發展、滿足群眾的住房需求、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各司其職,加大監管力度,促進我市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明確職責,全面實施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
(一)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
1.規范企業內部管理
要積極引導和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引導企業建立市場和政策研究機制,提高決策力;建立資金控制機制,提高抗風險能力;建立產品研發和質量保障機制,提高市場競爭力。
2.規范房地產市場准入和清出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據資質等級,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嚴格開發資質管理,對開發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開發業績等資質條件,以獨立企業法人為審核單位;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按時開竣工、無開發項目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依法降低或注銷其開發資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企業注冊資金管理,依法打擊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違法行為。
(二)規范房地產開發管理
1. 規范開發計劃管理
充分發揮房地產開發計劃對房地產市場的指導和調控作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我市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市國土資源房管、規劃等部門要嚴格執行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未列入開發年度計劃的項目,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對不嚴格執行計劃、不按時開竣工的,市發改、建設和國土資源房管等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 規范開發用地管理
國土資源房管、規劃等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用地的監管。市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依據房地產開發年度計劃編制年度用地計劃。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對開發項目的類別、開發期限、項目拆遷補償要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以及產權界定提出書面意見。規劃部門應對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規劃設計條件提出書面意見,作為房地產開發用地出讓或劃撥的依據之一。對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從高徵收土地閑置費,並責令限期開工、竣工;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雖按期開工,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已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按閑置土地處置。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並按合同約定的動工時間進行開發建設。對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超出用地規模開發建設、利用集體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私自簽訂協議非法開發等行為,市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依法查處。
3. 規范規劃控制管理
房地產開發必須符合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嚴格按照規劃許可限定的范圍進行開發建設,嚴禁未經規劃許可擅自開發建設或超出規劃許可范圍開發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對於企業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開發建設以及未按規劃審批要求進行開發建設的,要依法查處。
4. 規范房屋拆遷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城鎮房屋拆遷年度計劃,依法申請拆遷許可,並按程序實施房屋拆遷。在沒有落實拆遷安置房源和補償資金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實施拆遷。拆遷評估機構要按照規定,獨立、客觀、公正地實施拆遷評估。對違反拆遷年度計劃或未經拆遷許可擅自實施拆遷,未與被拆遷居民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即將房屋拆除,以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斷交通、破壞相鄰公用設施和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或搬遷以及違法進行拆遷評估等行為,各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5. 規范施工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規定,依法辦理招標投標、委託監理、施工許可等手續。對應招標而未招標、未實施監理、未經施工許可擅自開工,明示或暗示勘查、施工、監理單位違反強制性標准,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行為,建築工程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6. 規范項目手冊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使用權後,必須按規定領取項目手冊,如實填寫、記錄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情況、物業管理情況,及相關管理部門對項目開發建設經營活動的有關意見,並根據工程進度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未依法領取項目手冊或未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查處。
7. 規范項目資本金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開工建設之前,應當辦理項目資本金監管手續,領取經營權證明。未辦理資本金監管手續或未取得開發經營權證明擅自進行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惡意拖欠工程款的,建築工程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查處。
8. 規范竣工綜合驗收管理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綜合驗收備案。開發項目經綜合驗收備案後方可交付使用。將未經綜合驗收或綜合驗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按職責依法查處。
(三)規范房地產經營管理
1. 規范預(銷)售管理
(1)規范商品房預(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商品房屋,應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銷售房屋、收取預售款,以及不按規定向購房人出示預售許可證的,市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商品房時,必須在售樓處明顯位置懸掛服務承諾牌和服務告知牌,向購房人公開承諾經營行為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並把購買商品房應當注意的事項告知購房人。未實行服務承諾和服務告知制度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2)規范商品房銷售網上備案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預(銷)售商品房屋,應當通過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統一進行。對於未通過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統一預(銷)售,囤積房源、惡意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3)規范房地產廣告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商品房預(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科學、准確。房地產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明示或承諾的主要內容和事項,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予以明確。企業違法發布房地產廣告或發布虛假廣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4)規范商品房買賣合同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使用由市建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青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凡已納入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的,必須使用市房地產信息系統提供的電子合同示範文本。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加強對合同的監管,嚴厲打擊各類房地產合同欺詐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規范商品房面積計算標准和方法。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向購房人提供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且已在房地產經營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面積測繪證明文件。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當加大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商品房面積計算、分攤中弄虛作假、故意侵害購房者利益,以及擅自出租、出售共用部位牟利等行為。
(6)規范商品房使用手冊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合同約定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向房屋購買人提供由開發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青島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冊》,並按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企業未按規定提供《青島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冊》或者未按約定進行保修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按規定查處。
2. 規范售後服務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設立商品房售後服務機構,公布售後服務電話,受理房屋買受人的投訴,承擔保修期內商品房屋的維修和保修責任。未設立售後服務機構、不承擔保修責任、推諉或不認真處理投訴的,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
3. 規范房地產金融管理
各商業銀行要認真貫徹國家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信貸管理,調整和改善住房貸款結構,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建設和合理住房消費,改進住房金融服務和風險管理,促進房地產金融健康發展。
4. 規范房地產價格管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嚴格執行商品房明碼標價的有關規定,做到價格公開透明;對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嚴格執行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核定的價格,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在開工之前統一核定基準價格;對普通商品住房,應當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銷售限價。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價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5. 規范房地產稅收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對房地產行業的稅收政策,大力推進依法行政,發揮稅收調節作用,促進房地產市場規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深化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強化稅收征管,推進稅收征管的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提高稅收征管質效。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行業稅收秩序,深入開展房地產行業稅收專項檢查,營造誠信和諧的稅收環境。大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進一步加強部門配合協作,充分發揮有關職能部門協稅護稅的作用,豐富稅源管理信息,強化房地產行業的稅源監控,提高稅收管理社會化水平。推進房地產行業稅收科學化管理,完善房地產稅收管理軟體,全面推行機開房地產預售款專用收據和專用發票,發揮「以票控稅」的作用,規范和強化「二手稅」交易的稅收征管,深入落實「先稅後證」的措施,完善「二手房」計稅最低限價,減少稅款流失。
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
(一)強化組織保障
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發改、工商、規劃、國土資源房管、金融、物價、稅務等部門參加,建立青島市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
(二)強化制度保障
建立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考評制度。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的要求設置相應指標,並根據指標性質和企業規范化程度賦予不同分值,建立房地產市場規范化管理綜合評價體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定期提供職責范圍內對企業的獎懲情況,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後對企業的規范化情況進行考核和評優,並通報考核結果。
(三)強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三色通道制度,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規范化程度,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差別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強規范化建設、規范化開發、規范化經營。對於信譽好、管理規范的,開通綠色通道,給予政策支持,扶持其做大做強;對運作不規范的,納入黃色通道,責令限期整改;對有違法違規行為的,納入紅色通道,依法給予降低或注銷開發資質的處理。
(四)強化宣傳引導
結合年度考核和評優活動,對內部管理機制健全、開發項目手續齊備、經營行為合法規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予以表彰,引導和帶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完善管理、依法開發、誠信經營,藉助社會輿論的力量推動規范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