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購房後,想要順利退款,購房者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開發商對於購房者的退房要求是極為嚴苛的,甚至在購房合同中都會盡可能的規避退房責任和義務,換句話來說,一旦完成了購房的相關手續流程,作為購房者是很難如願以償滿足退房要求的,即便在各種客觀因素的影響下開放商同意退房,順利退款的可能性也是相對較小的,往往都是幾經周折才能拿到房款完成相關手續。
除此之外,在收房驗收環節也是尋找退房條件的便捷途徑,畢竟大多數樓盤在驗收過程中都會出現不同形式和嚴重程度的問題,如果購房者能夠根據購房合同逐一的對照,有可能從戶型、空間、朝向在內的細節上找出開發商違約之處,如此以來提出退房要求也不失為理想之選。
㈡ 房產已預售要退房有什麼程序
商品房的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生活消費品的買賣,因為其交易周期長,涉及資金量大,技術問題多,權利義務關系復雜,所以對程序要求比較嚴格。但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原因,可能導致退房的情況出現。出現退房情況歸集起來主要有四種原因:一是購房者違約;二是賣方違約;三是雙方都不違約,但雙方就退房問題 達成一致意見;四是雙方都違約,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1、 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 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 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劉桂林博客,劉桂林新聞,劉桂林說吧)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 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對這種約定似乎是認同的。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 售登記手續。3、入住階段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政府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第二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 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
㈢ 關於房地產退費問題
你可以要求,但他不會退給你……
開發商都這樣,除非 你曝光了他,那也不一定退你,而且,現在過了這么久了,估計沒戲了
主要是太麻煩
㈣ 二手房退房退款流程
遭遇新政出台、合同無效、按揭貸款未批下、一方違約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這些突發狀況都可能中斷交易,導致交易流產,那麼買賣雙方該如何止損,保護自身利益呢?下面小編就聊一聊二手房退房那些事!
二手房退房的條件是什麼?
1、非房屋產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出賣人不是房屋的產權人,而是出賣了他人的(主要是在親屬名下的)房屋,事後又不能得到房屋產權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將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將房屋出賣,因法律明確規定,監護人非因被監護人的利益,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因而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這種情況法律上稱為無權處分。
2、出賣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關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雖然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實際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繼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為二人以上,尚未辦理遺產析產,其房屋產權應為繼承人共有;
(3)、因拆遷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據拆遷補償協議,被補償人為家庭中的數人,但是回遷房登記在了其中一個人的名下,實則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資建房、購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第四款規定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出賣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權益因而形成合同無效。
3、因房屋前期開發建設及銷售違法無法取得合法產權的
開發商違反規劃、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未能辦理合法的銷售手續等原因,不能辦理房屋合法產權的房屋。比如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屋,因沒有辦理土地徵用手續,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是法律禁止上市銷售的房屋。違章建築也屬於此類房屋。
4、已經設定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房屋
《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規定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房屋產權人轉讓房屋的因侵害了抵押權人的合法權益,因而轉讓無效。
5、出賣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未徵得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人可以主張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6、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轉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其中第(二)項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以上房屋轉讓的共同特徵是,因合同無效或者一方違約致使房屋產權無法理過戶手續,無法完成房屋買賣的交易。遇到這種情況,賣房人可以收回房屋,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違約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無效,一方有過錯的應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退房有哪些程序?
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紹一下在購房的不同階段出現退房情況時如何辦理相關的手續。
1、訂金(定金或認購金)階段
當購房者已交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還沒有簽訂正式預售合同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已向賣方支付了訂金(定金或認購金),但沒有說明所交款項的性質,也沒有任何約定,這種情況購房者都可直接向賣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項。
如果賣方所售項目有《預/銷售許可證》或產權證,購房者與賣方有約定,所交款項為定金,且如果買賣雙方就買賣合同達不成一致意見,最終沒有簽訂合同,所交款項予以沒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濤與劉桂林律師認為,這種約定有違公平公正的原則,應屬強迫交易的行為,這種情況如賣方拒不退還定金,購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2、已做預售登記階段
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看能否達成一致意見,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協議的內容主要應包括雙方同意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由誰來承擔、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問題。shangeshgh
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且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售登記手續。
3、入住階段
在房屋竣工後,購房者已辦理了入住手續,交了*部門應收的稅費之後,但房產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之前退房的,這個階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購房者,大多是賣方違約。這個階段除與上述*個階段要求一致外,還涉及到物業、裝修損失、稅費、搬離時間等問題。如賣方違約,裝修損失應經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裝修損失。購房者還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解除物業管理的合同,賣方所代收的稅費也應退還。如達不成協議,購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
4、房產證辦理完畢階段
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房屋的所有權已完成了轉移,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否則一般情況下購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賣方已為購房者辦理完畢房產證,但是賣方墊資,且合同有約定如購房者拒不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購房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種情況需雙方到房地產發證機關辦理房產證過戶或注銷手續。
結語:二手房買賣不同於其他日常商品消費,它涉及的資金量大,專業性問題多。同樣二手房退房涉及到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十分復雜,因此一旦出現問題就要找一個專業的律師為您謀劃一二。
㈤ 房地產退款,勝訴後是如何退款的,也就是說退款程序
按判決接過來啊,法院判決你勝訴了,被告就應該退款給你,不退款,那就找法院去執行。
㈥ 房屋退款需要哪些手續
您好:
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
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內解除什麼合同容;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後順序。
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
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最後,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並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買房不容易,退房真更難。了解好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於消費者來說可以更好維護自身權益。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最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
㈦ 房地產退房款
你辦理退款有沒有紙制的憑證啊?
正常是應該有一份退款單的,一式兩聯內,你與開發商一人一聯容,上面應該列明你的姓名,房號,退款的金額及期限,以及一些你的相關信息等.這張退款單上應該有地產公司工作人員及公司領導的簽字確認,並且加蓋地產公司的章.
你這種情況是屬於退房,扣不扣違約金?怎麼扣?你都沒有說啊.
如我上述,你就去簽個退款單就好了,還沒到訴訟的那一步...
㈧ 房地產商違約,該找哪個部門幫忙退款
協商處理,協商不成,訴至法院解決。
㈨ 求問,房產證辦下來有退款的那個什麼東西
房產過戶只要復提前做好准備工作,制過戶當天(工作日)相關當事人都到位,一天時間是可以的。
賣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房屋買賣合同。註:賣方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買方:身份證、戶口簿、當事人親自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簽字。
過戶費用如下:(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