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住樓為何有70年產權
產權:住房自你買下,辦理完畢房產證,繳納完畢稅費,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內。所謂的有容期限的,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般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商業房是40年。到期後,你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土地,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Ⅱ 商住兩用的商品房為什麼有的產權是50年,有的是70年呢
商品房住宅是70年,商住兩用有50年。
土地永遠的國家的,國家的土地只能暫時使用,根據用途和性質區別,產權年限不一樣,如果是純商業,產權是50年,如果是純住宅產權70年,商住兩用,就看政府對於該樓盤的定義,這是開發商找政府談判的結果,不是開發商自行決定的。
(2)為什麼商住用地產權有70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九條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Ⅲ 商住樓為何有70年產權商住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我們在買房屋的時候,我們都只有房屋的產權,並沒有土地的使用權,所以到期了要怎麼辦?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們可以直接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續期,也是可以選擇不辦理,但是這樣不能繼續住在房子里,接下來說說商住樓為何有70年產權?商住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大家可以好好看看。
商住樓為何有70年產權
1、關於商住樓70年產權的問題,是這樣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還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一般來說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商住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1、對於這兩種房子的二手房子來說,購買二手住宅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但是購買二手商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兩種房產都可以使用商業貸款。兩種房產使用商業貸款,貸款利率是不同的。購買二手住宅,可以按照各家銀行規定而享受貸款利率優惠。但購買二手商住房,使用商業貸款,利率上浮10%。
2、商住房50年產權,產權到期後,要給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怎麼續期,不得而知,因為公寓這種形式的房子目前還沒有到期的。純住宅70年產權,繳納一定費用,到期後自動續期。
3、商住房不能落戶口,純住宅可以落戶。商住房居住密度大,純住宅一般一層2-4戶居多,住著比較安靜,舒適度也大大提高。純住宅一般板樓居多。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
4、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有關商住樓為何有70年產權,商住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的全部知識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產權並不是長久的,是屬於有一定的年限,而且有一部分的人是住在商住樓的,但是也有一些人是居住在住宅的,所以有很多人都進行比較,看看有什麼區別,那麼就可以參考參考這篇文章。
Ⅳ 商住樓為什麼會是70年產權
決定房屋性質的是其土地的規劃用途,並非住宅樓下有商鋪的就為商住樓。而產權年限則要根據房屋性質而定:一般民用住宅建築產權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產權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性質的建築產權年限是50年。
Ⅳ 為什麼商業用地是40年而住宅是70年
根據我國《城來鎮國有土地使源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Ⅵ 土地商住兩用怎麼產權也是70年
土地沒有「商住兩用」用途性質的。你肯定弄錯了。
我國至今沒有出台土地私有回化的法律。所以,答沒有「土地產權」一說。
對於建設商品房的國有土地地塊,只有「使用權有償出讓年限」,所以它仍是出租(原來叫法是「批租」)性質。至今,法律不允許任何個人或組織可以買下它(土地)的「產權」。
Ⅶ 商業用地上建的住房,開發商為什麼承諾有70年的產權
商住樓來上邊的住宅物業類型是純居住源使用,和底部的商業類型用地在很多方面都不一樣。首先來了解一下商住樓的定義,商住樓是指該樓的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餘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個人也可以建,沒有規定必須出售。
商住樓產權使用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五十五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條商住樓產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這里說到的商住樓上邊的住宅是指居住用地,因此產權是70年,其他商業類型用地為40年產權。
Ⅷ 是商住樓,為何合同上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呢
商住兩用樓的結構本身是住宅樓,只不過底層用來作為商業經營場所罷了,使用年限要看結構,所以按照住宅樓標准
Ⅸ 為什麼商住土地能建住宅,還是70年產權的
商住是開發商的說法。
土地性質為70年的,只有住宅。
開發商疏通關系,在住宅用地上蓋商鋪。當商業建築出售,但改變不了土地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