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遏制房價上漲
7月31日召開的抄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下決心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問題,堅持因城施策,促進供求平衡,合理引導預期,整治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房價上漲。加快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
在地方層面,深圳、合肥、南京、貴陽等地相繼出台新一輪調控政策。據中原地產統計,7月份,全國共有超過60城發布了70多次各類型房地產調控政策,包括限制企事業單位購房、升級限售措施等。
⑵ 「房住不炒」定位不變 全面落實因城施策
日前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加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認為,會議再次重申「房住不炒」定位,「穩」依然是房地產政策和市場的主基調。預計在穩的基調下,局部城市在貫徹「因城施策」方針下,可能會在國家發展戰略及城市發展需求下適當調整政策。
近期多地購房政策有所調整,加之12月6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沒提房地產,引發了部分人士對於未來調控政策寬松的猜測。而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了「房住不炒」定位,並明確要「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
上海某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會議再次重申了「房住不炒」、長效機制、「三穩」,但並沒有進一步加強語氣,調控的政策口徑是穩中趨松的。
分析師張大偉也認為,此次經濟工作會議中針對房地產調控沒有新內容,延續了「房住不炒」的定位,未來雙向調控將是手段,房地產市場平穩是趨勢。
不過,張大偉指出,雖然最近出現了部分城市的政策微調,但是整體看,基本原則不會改變,中央遏制房價上漲的決心不會發生改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連續兩年明確「房住不炒」,也代表了未來樓市政策將依然打擊投資投機,保護真實居住需求。而從「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的表述看,未來房地產調控將以中央指導、地方主導為主,不排除有部分城市政策調整,而未來微調的政策也有利於剛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會議對於房地產的表述,是在「確保民生特別是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這一明年重點工作中,並且在重申「房住不炒」之前,先強調的是「要加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大力發展租賃住房」。
「以往對樓市調控很重視的時候,一般是會用一整段話把房地產調控相關政策作為年度幾大任務之一,今年明顯弱化了,就是把它作為促進社會保障的一個組成部分而已。」分析師許小樂接受證記者采訪時進一步表示,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經濟穩定增長的內在訴求強,就房地產來說,要避免投資的大幅下滑拖累經濟,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大幅回落,政策繼續收緊的空間小。但「房住不炒」的目標沒有改變,政策一旦全面放鬆,可能會引致市場預期的轉變,加大房價上漲的壓力和金融風險的隱患。因此,政策不會明顯松動,「穩」依然是房地產政策和市場的主基調。在穩的基調下,局部城市在貫徹「因城施策」方針下,可能會在國家發展戰略及城市發展需求下適當調整政策。預計這些政策主要是針對部分人群,例如承接大城市產業轉移下的職工轉移以及為城市發展、建設新城等吸引人才。比如,深圳作為先行示範區率先調整不合理政策(取消普宅價格標准)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內城市佛山、江門和珠海調整購房政策以促進人才在區域內的流動。
⑶ 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的實施意見》的細節
根據海南省最新出台的 《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的實施意見》,11條措施重點在於加強對商品住房交易的監管,打擊炒房囤地。
符合條件單位可集資建設職工住房
《實施意見》提出,要加快各類住房建設速度。對已批未建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督促房地產企業盡快開工建設;對已竣工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要督促房地產企業如實公布房源,及時上市銷售。擴大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數量和范圍。在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集資建設職工住房的同時,加大由政府統一供地、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力度,滿足基本保障需求,向城鎮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居民家庭提供的住房,原則上以中小套型為主,參照海南省職工住宅建築面積標准適度控制建築面積。
繼續建設保障房優先用政府儲備地
保證住房建設用地需求,已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必須按規定盡快用於住房建設。《實施意見》提出,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限價商品住房用地可採取招標方式供應。用計劃單列方式足額保證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地需求突破計劃指標的,可先行辦理相關轉用審批手續,並同時辦理追加指標審批手續。建立保障性住房用地審批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對急需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可優先使用政府儲備土地,採取即報即批方式,加快工地速度。對符合規劃要求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包括國有企業申報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保障性住房,各部門可採取優先審批、集中審批的辦法,提高規劃、施工報建效率。
投資未達25%土地禁轉讓合作抵押
《實施意見》提出,加強租完善土地市場監管,防範惡意炒賣土地行為。對已出讓的土地,未按規定的開發期限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置,依照規定應無償收回的,堅決予以收回。在規定時間內,投資額未達到開發投資總額25%的,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嚴禁轉讓、聯營合作、作價出資(入股)和抵押。嚴禁變相違規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轉讓成交價格比市、縣土地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評估價低20%或比區域基準地價低20%的,市、縣人民政府可以優先收購。
5月起嚴禁開發企業直接收取現金
完善預售許可制度,加強預售資金監管。商品住房項目規模在3萬平方米以下的,應一次性申請預售許可。自2010年5月1日起,商品住房預售款應存放於開發企業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開發企業直接收取現金。自2010年5月1日起,實行商品住房預售款監管制度。預售所得款項應用於該預售項目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並接受預售資金監管機構和銀行監管。
土地出讓金簽合同後60日內付清
嚴格加強土地出讓收入徵收管理,規范住宅用地出讓行為。《實施意見》要求,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中,必須明確土地出讓價款和劃撥土地價款的總額、繳付時間和繳付方式。房地產項目土地出讓金應自土地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逾期未付清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部分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達90日仍未付清的,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解除合同,定金或保證金不予退回,並可以請求賠償。未按合同規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市、縣土地新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也不得按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發證。拖欠土地價款的,在欠款期間不得參與土地競買活動。
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土地成交結果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在2010年4月30日前建立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及時上報市場信息。經批准預售的商品住房項目,應同時進入海南省房地產展銷網進行展銷,以提高信息透明度,穩定市場預期。房地產企業應於每月3日前向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報送真實、准確、完整的統計數據、資料和信息。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應於每月5日前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上報上月市場分析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於每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上月土地使用權成交結果,商品住房報建面積、套數、施工面積、許可預售商品住房面積、套數等市場信息、穩定市場預期。
未按規定時間公開全部房源要受罰
《實施意見》要求,以下五種違規行為給予多種處罰。1、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但以「內部認購」、「預交誠意金」、「發放VIP卡」等含有預訂款名義或方式進行銷售的;2、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的;3、發布虛假廣告、散布虛假信息的;4、未按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任意提高房價的;5、未按規定時間公開全部房源、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合同備案的。對於違反上述第1項行為,一經查實,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收取預付款l%以下的罰款。對違反上述2、3、5項行為,一經查實,責令即時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違反上述4項行為,一經查實,由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責令即時整改,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適當調整提高商品房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實施意見》要求,完善涉及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城市基礎配套費徵收政策。價格、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我省房地產發展態勢,研究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徵收政策,按照區域、基礎設施建設的便利條件、房地產發展類型等不同情況,適當調整提高商品房建設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標准,對保障性住房實行適當減免。各市、縣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應全部用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具體徵收辦法由省價格、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另行制定)。
⑷ 房地產市場進一步分化 政策更應因城施策精準調控
後疫情時代,隨著基建項目快速推進,挖掘機和重卡銷量連續兩月增速60%以上,房地產銷售增速延續2020年5月回升態勢,30個大中城市商品房成交面積增長9.4%,顯著高於4、5月,對內需支撐明顯。
不過,在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經濟學院、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公司聯合主辦的中國宏觀經濟論壇(CMF)宏觀經濟熱點問題研討會上,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高級研究員、CMF主要成員、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秦虹表示,在市場恢復的過程中,頭部企業、大型城市優勢明顯,資源聚集效應進一步加劇,房地產市場的超級分化格局進一步得到強化。這種市場格局下,結構性風險更加凸顯,調控的定力和對精準度的要求進一步提升。
「2020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再提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和促進房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要求。房住不炒是大基調,因城施策則充分考慮到了超級分化的市場格局。這充分表明了,未來我國房地產市場行業將在較長時間內呈現出『市場超級分化』與『政策堅定調控』並存的特徵。」秦虹表示。
市場結構待調整
當前房地產市場銷售面積與銷售額增速基本同步,但此前兩者相差6%-10%,反映出當前總量的恢復主要依靠打折促銷、購房補貼,以及核心地段、核心城市的一二手房價倒掛,通過降價推動了銷量增長。
在秦虹看來,疫情之後,房地產市場在市場佔有率、融資成本、土地儲備格局、企業盈利能力以及不同城市的房地產市場等方面,均出現了超級分化的格局
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在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仍是負增長的情況下,按全口徑銷售額計算,排名前3大房企的門檻提高了8.9%,前10大房企提高了6.2%,頭部房企市場佔有率進一步提高。
房地產行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行業。在防控地產過度金融化與防範金融系統性風險政策下,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收緊,融資難度普遍增大,融資規模和融資成本都顯示出越來越大的差別,「馬太效應」越加凸顯。
同時,企業的土地儲備也越來越拉開差距。土地儲備是房地產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體現,企業規模越大,獲地的能力越強。2020年1-4月,僅排名前30的房企拿地數量佔到前50名企業拿地數量的84%。2020 年 1-5 月,前10 企業拿地總額3415 億元,佔TOP50 企業的 36.9%。房地產大企業在復產復工、增加投資的能力方面遠遠高於中小企業。
不僅拿地數量多,大企業在地價方面的優勢也很明顯。從樓面地價均值看,前10企業的土地成本顯著低於排名11-50企業,前者約為後者的30%-50%。2020年1-4月,前10大房企拿地的平均樓面地價也遠遠低於其他規模房企,說明了土地成本在企業間的分化。
地級以上城市,大企業覆蓋率遠高於中小企業。這為後期更高的盈利水平留足了更多的空間。
報告顯示,這種分化不僅只在企業間,也反映在城市層面。由產業和人口的集聚特點所決定,不同城市房地產市場的供求格局差距很大,部分城市供求關系緊張,仍需採取限價控價的措施。而另外一些城市,由於經濟活力不足和新增人口減少,房地產市場需求減弱,交易低迷,房價面臨下跌壓力,特別是一些非重點都市圈的三四線,還需依靠打折優惠,以價換量獲得銷售回款。
這也導致了庫存的差異化。截至2020年3月末,一線城市短期庫存去化時間為12.6個月,較去年四季度末提升0.1個月;二線代表城市短期庫存去化時間為10.6個月,較去年四季度末提升0.6個月;三四線代表城市短期庫存去化時間為13.6個月,較去年四季度末提升0.9個月,自2018年6月以來持續提升。
在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連平看來,房地產市場的快速分化對於整個行業而言存在很多積極影響,比如,一些經營不善的弱小房地產企業被淘汰出了市場,使得市場結構更加合理,這對整個市場抗風險能力的提高是有好處的;同時這種分化有助於降低行業成本;此外有了一些比較大的規模企業之後,可以更加有規模地進行管理,便於市場管理的規范化。
調控應該因城施策
由於房地產對貨幣政策高度敏感,因此在當前寬松貨幣政策下,房地產市場調控是堅定的,為防止投機炒房仍堅持了比較明確的金融抑制政策,嚴查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從今年兩會關於房地產政策也可以看出,高層重申「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過去很多年房地產市場被認為會出現下跌,但是這種預期並沒有實現,目前看來,當前房地產市場即便處於頂峰狀態,很多城市還會出現上漲,這也顯現出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復雜性。」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CMF聯席主席,中誠信集團董事長毛振華指出。
在他看來,房子本身不是一個一般的消費品,它具有投資品的功能。這種性質影響了房地產價格規律的運行。短期來看,房地產出現大幅快速下降的風險是非常小的。然而在某些人口和產業流失比較嚴重的地區,特別是在四五線城市,房價下行存在非常大的可能性。
「在這個時點研究中國房地產的發展方向,要考慮到貨幣擴張給資產市場帶來的一些影響。除此之外,我國的城市化率也會影響到房地產市場。當城市化空間在與基本面相吻合時,一旦貨幣環境相對寬松,往往會在資本市場首先體現出來。」新時代證券副總裁兼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說。
不過,在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看來,房地產市場通過總量帶動的時代早已過去,房地產市場面臨更多的是結構性調整。盡管2020年房地產再次顯示了非常強的韌性,但未來房地產對宏觀經濟支柱產業的貢獻可能會越來越弱,此外未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是走弱的。未來的房地產市場發展動力更多來自結構性的轉變。
「當下我們改革的主要方向集中在農村土地改革、戶籍改革和新一輪城鎮化的改革,從宏觀來講未來中國可能會尋找一些新的支柱產業來取代房地產產業,這對房地產市場是最大的一個挑戰。」朱海斌說。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的調控應該因城施策,不要一刀切,不同的城市未來的走勢不一樣,面臨的困境也可能不一樣。在進行房地產調控的時候,不能僅僅從房地產本身考慮,還要看到房地產跟地方債務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一旦房地產發展起來,地方政府可能會有擴表的沖動。這需要各地政府把握好度,不能透支未來,埋下一些風險隱患。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本質上是行政性管控市場,不能簡單地把房地產價格的變化與整個國民生產的成本完全聯系起來;同時,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是一個超級分割的多元化隱性的、房地產市場,表現在還有許多住房無法進入二手房市場。目前建立在房地產市場基礎上的衍生品鏈條不是很長,主要是以房地產和土地為核心的資產證券化以及證券化之後的衍生品,風險波動性較小。中國是成長型經濟體,房地產市場與日本、歐洲這種成熟型經濟體的房地產市場有本質的屬性差別。」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劉元春表示。
針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現狀,秦虹表示,仍然要以穩房價為目標,因城施策,把握好房地產開發節奏。同時,以都市圈為范圍,統籌房地產發展與調控。此外,要以城市更新為抓手,引導房地產行業的轉型升級;以控制風險為底線,儲備各類相機決策的政策措施;以量、價、金融等指標為核心,進行系統性市場監測。
⑸ 因城施策「穩」字當頭:透視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走勢
因城施策,「穩」字當頭——透視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走勢
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題:因城施策,「穩」字當頭——透視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走勢
新華社記者王優玲、鄭鈞天
國家統計局16日公布的數據顯示,11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漲幅穩中有落,商品住宅銷售價格上漲的城市數量繼續減少,下降的城市數量持續增加。專家分析,「房住不炒」定位下,抑制炒、支持住,各地全面落實因城施策,房地產市場發展表現平穩。
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11月份,二三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漲幅均有所回落,31個二線城市和35個三線城市漲幅分別為0.2%和0.5%,漲幅比上月分別回落0.3和0.1個百分點。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6%,漲幅比上月擴大0.5個百分點。
「11月份,各地堅持『房住不炒』定位,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落實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保障了房地產市場總體穩定。」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首席統計師孔鵬說。
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方面,一線城市環比上漲0.2%,漲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其中,北京和廣州分別下降0.4%和0.2%,上海持平,深圳上漲1.4%。31個二線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1%,漲幅與上月相同;35個三線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3%,漲幅比上月回落0.2個百分點。
某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黃瑜分析認為,二三線城市新房價格累計漲幅延續回落態勢,尤其是前期價格上漲較快、人口支撐力弱的城市調整壓力顯現。一線城市則在供需改善和低基數的影響下累計漲幅小幅提升。
黃瑜說,受新房供應規模增加的影響,二手房市場買方議價空間加大,二手房價格出現平穩態勢。
比較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商品房銷售數據,11月份商品住宅銷售面積為13672萬平方米,比10月份的12483萬平方米增加近10%,但比9月份的15240萬平方米下降超過10%。
記者走訪天津、杭州等多地樓市發現,房價有溫和降溫趨勢。黃瑜分析,在「房住不炒」的政策基調下,2019年房地產調控效果顯現,多數熱點城市新建樓盤價格漲幅有所回落。成交方面,一線城市中低價位樓盤銷售金額佔比提升,二三線城市居民置換需求不減,改善型需求繼續穩步釋放。
統計數據同時顯示,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上漲的城市數量繼續減少,下降的城市數量持續增加,樓市趨穩態勢更為明顯。從環比看,1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上漲的城市數量為44個,比上月減少6個;下跌的城市有21個,比上月多4個;5個城市房價環比持平,比上月多2個。其中,環比最高增幅為銀川和唐山的1.9%;最大降幅為烏魯木齊的-0.9%。
同比方面,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同比漲幅略有擴大,二三線城市漲幅分別連續7個月和8個月相同或回落。呼和浩特以17.1%的同比漲幅領漲全國,岳陽以-1.8%領跌。
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重申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實因城施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長效管理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還提出「加強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舉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內涵更加豐富。
華泰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李超說,明年的房地產政策重在體現「三個穩」,房地產市場發展以「穩」為主,防止出現房價大起大落和地價大起大落。
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說,中央堅定決心和保持定力是解決房地產問題的關鍵。「房住不炒」既抑制炒,又支持住,保護居民的住房剛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的要義是目標相同和方法差異的統一。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政府調控精準發力連同制度改革深化共促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⑹ 如何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據報道,日前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2018年房地產工作重點是要抓好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8年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控政策,因城、因區施策將持續發酵,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庫存仍然較多的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同時還將加強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也將重點推進,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
希望當地產市場可以平穩發展!
⑺ 分類調控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嗎
過去一年,在限購限貸等一系列調控政策的影響下,一線城市房價同比漲幅持續回落,回熱點城市房價總體穩定,答為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調控最直接的目標是遏制房地產投機,但最終目的仍是保障住有所居,支持剛需人群的居住需求。」代表委員莫天全表示。
「對於去庫存工作,因地制宜、精準調控是未來一個時期的關鍵。」莫天全表示,目前我國三四線城市住房庫存呈現出分化態勢,一部分城市壓力依然很大,需要有條不紊地去庫存;還有一部分城市已經告別了庫存積壓,轉而面臨房價上漲的壓力,需要有效調控、及時化解風險。
⑻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怎麼做
3月19日,住建部部長王蒙徽稱:
一年以來,堅持分類調控,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平穩運專行。主屬要有兩個特點。一是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有效抑制;二是房地產市場預期有所變化。
3、建立完善差異化的調控政策體系;
4、建立完善房地產的統計和市場監測預警機制,提高調控精準性;
5、大力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特別是嚴厲打擊企業和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⑼ 因城施策促房地產市場發展,契稅法授權省區市確定差別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來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11日表決通過的這兩部稅法,進一步推進了我國「稅收法定」的進程。
與城建稅暫行條例相比,城建稅法有哪些變化?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介紹,城建稅法取消了專項用途規定。
「隨著預算制度的不斷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稅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不再指定專項用途。同時,考慮稅收分配和使用屬於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問題,一般不在稅法中規定,因此,城建稅法不再規定城建稅專項用途。」王建凡說。
同時,城建稅法增加了增值稅留抵退稅涉及城建稅的相關規定。
王建凡說,為避免增加留抵退稅企業的負擔,2018年,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文明確,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城建稅法將現行規定上升為法律,明確從城建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此外,為規范城建稅的征管,城建稅法明確規定了城建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為不增迦納稅人稅負,城建稅立法平移了現行稅率規定。考慮到城建稅屬於地方稅,各地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城建稅法沒有對納稅人所在地作統一規定,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確定。
「確定納稅人所在地是為了確定城建稅具體適用稅率,與納稅地點不是一個概念,如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所在地在海上,不屬於市區、縣城或者鎮,適用1%稅率,但其納稅地點不在海上。」王建凡說。
與契稅暫行條例相比,契稅法適當拓展了稅收優惠政策。王建凡說,契稅法基本延續了契稅暫行條例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同時還增加了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為體現對公益事業的支持,增加對非營利性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免徵契稅等規定。
納稅申報更簡化了!申報繳稅期限由契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後10日內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期限內繳稅,修改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稅。
契稅法還增加了退稅規定。為保護納稅人權益,契稅法規定納稅人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退稅。
王建凡說,契稅法將契稅申報和繳納時間合二為一,減輕納稅人負擔,促進納稅遵從,提高征管效率。
王建凡表示,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這一規定體現了健全地方稅體系改革思路,賦予了地方一定稅政管理許可權,有利於調動地方加強稅政管理的積極性,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