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子公攤面積過高問題。
不同的房屋類型,公攤率是不一樣的。大體來說,多層房屋在5-12%之內是正常的,高層電梯內住宅在15-20%左右是正容常的,商業項目在20-50%之內是正常的。
我算了下,你180平的房子套內只有136平,公攤面積為44平,公攤率為24.4%。不知道你是不是高層或超高層電梯公寓?如果是,勉強能說得過去。如果不是,那這公攤率是不合理的,太高了。
老實說,就算是超高層電梯公寓,把公攤做成24.4%,這設計公司的水平也真是一般。
另外,建議你自己測量或找懂的朋友幫忙量一下面積,這些數值很難說有沒得水份。
『貳』 為什麼樓層越高公攤越大
不一定。
由於建築形態的不同,公攤面積也會不同。根據配套以及相關設計的不同,公攤面積也專有相應浮動屬。大體情況可以分為下面4種類型:
1、低層洋房,公攤系數在7%—12%;
2、帶電梯的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0%—16%;
3、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4%—24%。
4、別墅類,公攤系數在1%—8%。
國家目前還沒有對公攤面積的上限和下限作出相關規定,所以,在買房時,可以以這個標准進行參考。
『叄』 公攤面積大,對開發商有什麼好處
公攤面積大對開發商沒有什麼好處,大家都會關注得房率,公攤大難賣,回籠資專金周期長。
註: 公用建築面積 是指由屬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肆』 對於公攤面積超過國家規定的對業主有什麼說法
對於公攤面積的比例由合同當事人來進行具體的約定。其實早在2002年石家內庄市第一次舉行容房展會的時候,曾經向廣大消費者發出過消費警示,提示大家在合同中不要只約定總的建築面,一定要對公攤面積的比例做出約定,以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
沒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也並不意味著公攤面積就可以隨意的發生變化,因為民法還有一個誠實信用原則,開發商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合同,如果公攤面積過大有違誠實信用原則的話,開發商還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4)房地產公攤高有什麼好處擴展閱讀:
1、商品房公用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伍』 開發商故意把公攤面積做大對他有什麼好處
對開發商來說,基本沒什麼好處。
對業主來說,公攤大,意味著小區品質高,配套比較齊全。
缺點就是花的錢和自己使用的面積不對等
『陸』 公攤大小有什麼優缺點
公攤大,證明整幢樓為單套服務項目比較多,相對面積增加,購房的時候多出錢,增值的時候同樣增值。 公攤小,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