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賣房子由於沒有經驗誤簽了中介的獨家委託書
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答復如下:協議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該協議版本身就違反法律的權強制性規定。但具體到你的案件中,由於你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因此你是無權簽這個獨家委託書的。因此,你可以向該中介出具解除獨家委託書的書面通知。
㈡ 房產交易的授權委託書可以單方面撤銷嗎
委託人可以撤銷房產過戶委託書。
在委託合同中,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均享專有任意終止權,屬可以任意終止合同。無論是有償委託合同還是無償委託合同,也無論是定有期限的委託合同還是未確定期限的委託合同,也無論委託事務的處理進行到何種程度,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委託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中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
㈢ 如何取消已公證的房屋委託書
按法理應該可以撤消的,委託本來就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可是實際上很麻煩版,假如受託人已經實權施了受託的行為,你應該承擔責任的。假如沒有實施,你可以把委託書要回來。他手裡沒有了委託書就好辦了。也可以到公證處辦理撤消委託的聲明,(也可以在公證處備案撤消聲明,以防止受託人查公證檔案材料)但是必須收回所有的委託公證書,公證處不一定受理,因為無法判定受託人是否實施了委託行為。可以這樣表述,撤消對XX的委託,受託人已經實施委託行為的責任我來承擔,沒有實施撤消有效。
㈣ 賣房與中介要簽委託書嗎
委託正規的中介賣房,簽署《房屋出售委託協議》必不可少。
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個人在中介公司出售房屋,需要簽訂委託出售協議。
進行售房委託,賣方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房產證,在中介機構簽署《房屋出售委託協議》。如果本人不能到場,還需受託人身份證明以及受託人簽約的《授權委託書》。
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產權人本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委託人需要提供產權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2)《房屋出售委託協議》一式兩份,兩份協議內容(包括手工填寫部分)應完全一致;所有條款必須認真、如實、完整填寫(尤其是房屋地址和產權證號,應按產權證登記的內容完整填寫,不得漏填、簡寫)。
(3)受託人簽約的,以正確格式落款簽字。蓋章格式為:受託人姓名代甲方姓名,或者甲方姓名(受託人姓名)。
賣房與中介要簽委託書注意事項:
首先,將一切委託書面化,實際上是把經紀服務流程進行標准化,既做到有依可尋,讓管理流程更快速精準,也促使經紀服務更加到位。
其次,房源信息更加真實透明,會使得房源銷售過程更加順暢、有效率。事實上,業主只在開頭麻煩這一回,後面的工作就省了很多事。
真實透明的房源信息是對購房者負責的表現,有利於購房者快速了解和選擇。
㈤ 去法院怎樣解除轉讓協議及房屋出售委託書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煩而又耗時的事情,如果我們作為交易當事人有事而無法親自版交易的話,就需要出具一權份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交易,這時候一份完整嚴謹的委託書可以大幅度降低我們的交易風險。這里,根據合同法關於委託書的規定我給大家簡單講解一下委託書的書寫規范;第一,要明確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況下要附帶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第二,要將委託事項書寫清楚明了,比如購買/出賣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牌號等等;第三,委託許可權要寫清楚,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盡量要寫清楚許可權項目,例如代為簽訂合同、代為辦理過戶、代為辦理銀行按揭、代為交付/受領標的房產等等;第四,委託期限盡量寫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最後,在辦理銀行貸款或過戶手續的時候,根據銀行及房管部門的要求,還可能需要對委託書進行公證。
㈥ 取消房屋買賣的全權委託書.被委託人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全權復委託公制證書」從法律性質上講是一種委託法律關系,即委託人授權給受託人代為處理某些事務。
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受託人可隨時解除委託。
這種委託授權,即使是經過公證,委託人也可以通過合法的形式隨時撤銷委託。
㈦ 我的房產證及全權委託書在代理人那裡現在有矛盾,不想賣房產,如何撤銷代理人的全權代理權
去原來做公證書的公證處做一個撤銷委託的公證書。同時去房管局做一個補證登記,就說房產證遺失了需要補發,一旦補發,他手裡的房產證就沒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