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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哪些手續

發布時間:2021-02-15 18:49:14

Ⅰ 房地產開發要哪些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規定,需要同時具備以下5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暫行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應在100萬元以上,而且流動資金不得低於100萬元。而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態的開發企業要求更高,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申請股票上市的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五條明確的規定為: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除了專營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外,其他企業如果符合一定條件,也可以兼營房地產開發業務,具體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非生產型綜合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自有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動資金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

<2>、中央各部門所屬的工程建設公司達到建築工程資質一級,自有資金達1億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動資金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 非飛賣品)

Ⅱ 房地產開發項目要辦理哪些手續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及辦理流程如下: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
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Ⅲ 房地產開發建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程序有哪些

房地產行業前期流程
一、立項審批
1、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項目地形圖(一份)
8、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施工許可證》;
3、竣工驗收備案表;
4、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工程質量保修書;
9、工程竣工結算書;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類別核定書;
(3)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4)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圖紙會審記錄;
(7)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8)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工程施工進度表;
(10)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12)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13)竣工圖。
2、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圖。
五、辦理預售許可證
l、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證書、營業執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證。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計劃部門簽發的《項目投資許可證》。
5、如向境外銷售,需提供境外銷售商品房批文。
6、已簽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層以下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基礎和結構工程;四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首層結構工程,無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四層結構工程。
8、建設銀行審核開發建設資金要達到工程總投資25%以上資金的驗資證明。
9、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
10、預售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他項權。
11、具有預售說明書(內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點、裝修標准、售價表、銷售計劃;公共建築的分攤、項目工程施工進度、開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
12、項目規劃平面圖(由核發預售許可證部門在平面圖中註明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座落位置和樓號)。
13、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Ⅳ 房地產開發公司都需要那些手續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條件 
任何企業的設立均應滿足一定的條件,我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對此均作有詳盡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也不例外。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任何房地產開發企業都必須有自己的名稱,這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人格化和與其他企業相區別的重要標志,也是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個必要條件。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首先應當確定企業的名稱,沒有名稱就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是對內管理企業事務,對外代表企業從事民事活動的機構的總稱,是使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業務活動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應依其形態的不同而有差異。一般說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主要包括:股東會(股東大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決策機構,即形成企業的意志、決定企業重大事務的機構,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經理: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執行機構,即負責貫徹執行決策機關的決議、指示,經理是受董事會聘用、具體管理企業日常業務活動的機構。監事會,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監督機構,即對企業執行機構的活動進行監督的機構(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如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監事會,而只設1至2名監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任何一個企業一樣,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首先,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包括自有的或租賃的經營場所。其次,企業必須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企業法人的固定地址,不能是游動性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必須擁有資本。注冊資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經濟實力。為保證投資開發房地產的能力,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適應房地產開發的規模,不得低於最低限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有足夠的、具有相當水平的會計、統計、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經濟管理人員和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規定了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的以上四項條件的同時,還規定了一項條件,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銜接,如《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具備哪些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有四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三)有按市場價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四)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如何申請領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後三十日內到主管部門備案,並申請領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主管部門應在十五日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業務時,應當出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實行年度審核制度。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作出高於前款的規定。     注冊資金根據地區不同而不同,通常要求80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不會影響以後項目的大小,和你的資金規模有關,只要你能弄到錢,就不會限制你的發展。一、二、三、四級是資質等級,一級最高,你成立之後會給你暫定四級,暫定!!!以後根據你的開發業績,就是開發面積再向上申報升級!

Ⅳ 房地產項目開發需要辦理什麼相關手續!希望有詳細的回答

是商品房
則需要先後申請房產開發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項目開發許可證以內及建設工程規容劃許可證、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這5個證件
然後設計招標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辦
所需資料:
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地形圖
土地使用權證
選址意見書
申請報告
設計招標
然後開始方案設計、擴初設計,經過建委審批後再做施工圖設計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總平面圖
施工圖紙
立項批復
土地使用權證
地形圖
等等等等……送到規劃局
施工招標,監理招標
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
你知道嗎?包工頭的利潤是很高的,還有很多皮包公司,一個工程會轉讓好多次,所以價格越轉讓越低,所以質量就越來越差.

Ⅵ 想做房地產開發商,需要什麼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設立房地產專開發企屬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6)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流程: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Ⅶ 做房地產開發商都要具備那些流程和條件

房地產開發流程(詳細)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 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相關稅費

1、三通一平費
2、自來水廠建設費
3、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4、供熱廠建設費
5、煤氣廠建設費
6、地下水資源養蓄基金
7、地下熱水資源費
8、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費(大市政費)
9、開發管理費
10、城建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費
11、建築行業管理費
12、綠化建設費
13、公園建設費
14、綠化補償費
15、路燈維護費
16、環衛設施費
17、生活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費(小區配套費)
18、電源建設集資費(用電權費)
19、外部供電工程貼費(電貼費)
20、建安工程費
21、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
22、合同預算審查工本費
23、質量管理監督費
24、竣工圖費
25、建材發展補充基金
26、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27、工程監理費
28、工程標底編制管理費
29、機電設備委託招標服務費
30、超計劃用水加價
31、夜間施工雜訊擾民補償費
32、佔道費
33、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Ⅷ 房地產開發前期手續流程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前期手續流程:

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發改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准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於15天,一般在7天內。

所需要的費用,由於相當部分屬於地方收費,所以就不再明細列表,更何況相對於房地產開發所獲得的利潤,行政審批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1、政府部門的項目計劃批復。

2、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許可證。

3、持規劃許可證到土地部門辦理辦土地使用證(通過劃撥、協議出讓、掛牌、拍賣)。

4、持以上所有證件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施工項目開工許可證(辦開工許可證前要進行工程項目招投標、項目經營許可證並具備開發企業開發資質)。

5、再持以上辦理好的證件到規劃部門辦理施工放線手續。

6、具備以上條件可以開工。

(8)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按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實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

第二十六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閑置費。

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准和規范。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

第二十九條國家採取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措施鼓勵和扶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居民住宅。

第三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開發房地產的,分期投資額應當與項目規模相適應,並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按期投入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第三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

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Ⅸ 辦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哪些手續

過程有一個初步的了解,現將房地產工程項目的行政審批辦理流程簡要說明如下。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從開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

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准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

Ⅹ 房地產開發前期手續流程有哪些

(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進行可行性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二)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① 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② 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③ 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④ 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 
⑤ 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⑥ 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2)規劃總圖審查及制定規劃設計條件   
① 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② 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③ 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④ 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⑤ 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① 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② 消防局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③ 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④ 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條件進行審查。
⑤ 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⑥ 市政部門、環保局、地震局、衛生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⑦ 建委下發初步設計審批,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⑧ 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⑨ 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單位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書》。 
(4)規劃報建圖審查    
① 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② 人防辦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③ 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④ 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 施工報建階段
① 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② 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規定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並取得中標通知書。 
③  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備案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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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房地產開發項目需要哪些手續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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