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評估依據是什麼
房地產評估依據有很多,不同的房產有不同的依據,一般住房買賣用的是專市場比較法,我是做評屬估的,我告訴你吧,去你的房照一下相片,然後調查你那裡附近的房子市場價值,一般來說,我們都是參考市場價值,然後根據名人心情給你一個價格,所以一般來說,業主態好的,我一般都會給高點,業主態度不好的,想都別想。然後我們會找來一些成交依據,修正一下系數,就做出一個評估報告。
大概就是這樣出來的了,
B. 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2、行政法規:《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3、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部門規章:《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嚴格房地產用地管理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的緊急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307號――關於發布行業標准《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的公告、《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9號--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注銷前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
(2)房地產評估要查哪些法律文件擴展閱讀
交易模式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樓市信息
C. 房地產評估是否可以進行異地評估有沒有具體的文件或者法律法規
可以進行異地評估的,但需根據評估目的不同對資質等級也有要求,房地產估價資質分一回級、二級、三級、暫定級四種答資質等級,評估時對地域不限制,但因評估目的不同時對資質等級是有相應要求的,你可以在網上查一下建設部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裡面對不同資質等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業務范圍有相關規定。當然,如果委託方或報告的使用方認可,則可以不受資質等級的限制。
D. 國家對房屋、房產評估有一定的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嗎
為使國家對於房地產交易的干預保持在合理限度內,價格評估中要求評估者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其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具體而言:
1、以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為指導。在房地產價格評估中,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公正地對待每一個要求進行房地產價格評估的委託人;房地產價格評估各方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承擔平等的義務以及房地產價格評估的程序、標准等應向社會公開。
2、評估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基準地價是指按照不同的土地級別、區域分別評估和測算的商業、工業、住宅等各類用地的使用權的平均價格;標定地價是指對需要進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抵押的地塊評定的具體價格,它以基準地價為依據,根據許多具體條件評定某一地塊在某一時間的價格;房屋的重置價格指按照當前的建築技術、工藝、建築材料價格、人工、運輸費用等,重新建造同類結構、式樣、質量標準的房屋價格。
3、評估以當地市場價格作為參考。房地產價格形成的因素復雜多變,必須依賴於客觀的估價理論和方法,但又不能完全拘泥於現有的理論和方法,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當地市場價格為房地產評估時的參考,可以使評估價格更加合理、科學、可信。
房地產評估內容如下
建築物的折舊指建築物因時間經過而造成的損耗。建築物損耗可分為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建築物折舊分為物質折舊、功能折舊和經濟折舊。
土地生熟程度指基礎設施的通達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
三通一平指水、電、道路通,土地平整。
七通一平指給水、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熱力、道路通,土地平整。
資本化率是用以將純收益資本化(或轉化)為價格的比率。實質上是一種資本投資的收益率(獲利率、報酬率、利潤率、回報率、盈利率、利率)。
基準地價是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區域范圍內,根據用途相似、地段相連、地價相近的原則劃分地價區段,然後調查評估出的各地價區段在某一時點的平均水平價格。
標定地價是指一定時期和一定條件下,能代表不同區位、不同用途地價水平的標志性宗地的價格。
房屋重置價格是假設房屋在估價時點重新建造時,必要的建造費用加平均利潤。
底價是指政府、企業或私人出售(尤其是拍賣)房地產時確定的最低價格,亦稱起叫價格(簡稱起價)。
補地價是指在更改政府原出讓土地使用權時規定的用途,或增加容積率,或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出讓的土地使用權續期等時需要交給政府的一筆地價。
E. 房產評估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房產評估的法律依據有《資產評估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擔保法》等。
【法律依據】根據《資產評估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資產評估(以下稱評估),是指評估機構及其評估專業人員根據委託對不動產;
動產、無形資產、企業價值、資產損失或者其他經濟權益進行評定、估算,並出具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
即建築物因時間經過而造成的損耗,建築物損耗可分為有形損耗和無形損耗,而建築物折舊可分為物質折舊、功能折舊和經濟折舊。
2、土地生熟程度
即基礎設施的通達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
3、基準地價
即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區域范圍內,根據用途相似、地段相連、地價相近的原則劃分地價區段,然後調查評估出的各地價區段在某一時點的平均水平價格。
4、底價
即政府、企業或私人賣出(尤其是拍賣)房地產時確定的最低價格,亦稱起價。
5、標定地價
即時期和一定條件下,能代表不同區位、不同用途地價水平的標志性宗地的價格。
6、房屋重置價格
即假設房屋在估價時點重新建造時,必要的建造費用加平均利潤。
7、補地價
即在更改政府原出使得土地使用權時規定的用途,或增加容積率,或轉使得、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出使得的土地使用權續期等時需要交給政府的一筆地價。
8、資本化率
即用以將純收益資本化(或轉化)為價格的比率,實質上是一種資本投資的收益率(獲利率、報酬率、利潤率、回報率、盈利率、利率)。
F. 房地產估價師的法律依據
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4個科目。考試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開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科目名稱
考試時間
題型題量
滿分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2.5小時
單選:40道多選:30道判斷:40道綜合:小題15道
100分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2.5小時
單選:35道多選:15道判斷:15道
計算:2道
100分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2.5小時
單選:35道多選:15道判斷:15道
計算:2道
100分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2.5小時
問答:3道單選:10道找錯:13處改錯:1道
100分
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採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三)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合格標准
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G. 哪些法律法規 規定土地需要估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3條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回
1、土地估價必須依據土地估價的理論答和方法。
2、土地估價必須依據充足的土地市場交易資料。
3、土地估價必須考慮土地政策的影響。
4、土地估價要充分了解評估對象地塊的各種權利狀況。
5、土地估價所評估出的地價是該地塊某一時點的價格。
H. 關於房地產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主要法律:
1、《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通過,自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 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築法》(1997年11月1日通過,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 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過,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30日通過,2000年1月1日實施)
6、《物權法》(2007年3月16日通過,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過,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訂, 2004年8月28日第二 次修訂,2005年10月27日修訂)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過,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主要法規、規章: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發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1年6月6日通過,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廢 止)
(3)《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1998年7月20日發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1998年12月24日通過,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 通過修正決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0年1月10日通過,2000年1月20日發布施行)
(6)《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3月14日通過,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1994年11月15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 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1995年8月7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1997年5月9日發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1996年12月30日發布,1998年12月3日修訂)
(11)《物業管理條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訂)
(12)《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 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記辦法》(2007年11月28日通過,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記辦法》(2008年1月22日通過,2008年7月1日施行)
(15)《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2010年4月17日發布 施行)
(1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 [2011]1號,2011年1月26日發布施行)
(17)《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010年10月27日通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關於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發布 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2010年12月1日發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2011年3月16日發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 發布施行)
(2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2011年6月3日發布施行)
(2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19日通過,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8)房地產評估要查哪些法律文件擴展閱讀:
相關條例
保證房地產開發的質量,途徑很多,但認真貫徹ISO9000標准,推行質量認證,的確是一條必由之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ISO9000貫標中必須緊抓以下五個環節。
一、在立項過程中,要服從城市的整體規劃和區域規劃,充分尊重規劃部門的意見,對標書和合同要嚴格評審。
二、認真做好每一個項目的策劃工作,從市場調研、投資立項、征地、拆遷、委託設計、委託施工,直到竣工交付的整個過程都應仔細認真地策劃,做到運籌帷幄,決勝千里;
要按照策劃的結果,編制質量計劃,用以指導項目開發建設的實施,確保項目開發建設的質量指標、建設周期和成本合理。
三、嚴格按ISO9000對采購的要求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好規劃設計、施工、供貨等幾個方面的分承包方的評價和選擇。
1、委託規劃設計時,在審查資質的基礎上,一般項目可採用議標的方法,重大項目可採用招標,甚或國際招標。設計輸出除符合法律、法規外,一定要符合城市規劃和開發企業的設計意圖。
無論是單體建築,還是聯片開發,都應和周圍的建築及環境相協調,並體現出設計大師們高超的建築藝術,美化城市,給市民提供一個舒適、幽雅的生活空間。開發企業不能只顧自身經濟效益,不顧社會效益。
2、委託施工時,可採用工程招標的方法。在審查資質的基礎上,優先選用通過ISO9000認證的施工企業。
3、要對供貨企業進行評價和選擇,以確保三大材、工程設備及其他物資的質量。
四、按ISO9001的要求,搞好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保證工程質量。
開發企業在工程招標後,不能放任不管,而要嚴格監控。在做好施工前期准備後,應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不管施工企業是否通過質量認證,都應該按ISO9000標准來要求他們。
1、不能將主體結構進行分包以及其他違法分包;
2、對每一個工程項目都必須編制質量計劃,明確對施工過程式控制制的要求;
3、對關鍵過程、特殊過程必須編製作業指導書,嚴格按規程操作;
4、使用合格的施工設備和檢測器具,並保證施工安全;
5、對特殊過程必須嚴格控制,消除日後的事故隱患;
6、遵守法律、法規,不能給周邊環境造成污染等等。
五、按照ISO9001的要求,對建材質量和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
1、對於該委託監理的工程,開發企業一定要對監理企業進行資質審查、評價選擇,再委託監理;
2、在進貨檢驗中,不允許緊急放行(來不及檢驗而先投入使用),最起碼是鋼材和水泥禁止緊急放行;
3、在過程檢驗中,不允許例外轉序(來不及檢驗而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或必須經過嚴格審批 ;
4、對分項、分部工程未取得合格的檢驗結果時,不得進行最終檢驗(竣工驗收)。
當然,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貫標中還有很多重要工作要做,本文不擬一一敘述。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除了貫徹ISO9001以外,還要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國際標准)和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國際標准),這樣才能使住房或者工作場所具有適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環境性、經濟性等五大性能;
才能使城市的立體環境(水、土壤、大氣等)得到控制和改善,才能使人與自然和諧;也只有這樣,才能贏得現代城市居民青睞,拓寬銷路,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帶來效益,促進該領域的發展。
相關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物業管理條例
4、房屋登記辦法
5、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6、土地登記辦法
7、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修訂)
8、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的通知
9、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房地產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10、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宋曉明在「物權法擔保物權國際研討會」上的講話——物權法擔保物權編實施中的幾個重要問題
1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1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13、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14、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15、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1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
1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2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交易模式
地產交易形式
(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經營業務包括:徵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
(2)二級市場。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房產交易形式
(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
(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各國稅種
發達國家在交易環節徵收的稅種往往較少,且稅率也較中國低,這樣有利於增加房地產的交易和流動。
I. 房產評估需要准備什麼手續
房產評估需要的手續有
1、先到國土局信息中心做產權調查,國土局抽取評估。
2、然後拿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復印件去抽到的評估公司,它會安排評估師去實地看房。
3、評估第一步需要核價,然後審核上家個稅,同時提交住房信息,確定契稅和房產稅免徵情況。
4、三個工作日內取評估報告並交錢。
房產評估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1、2、沒有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這些提供給評估公司就可以,之後評估公司會到你房子所在地進行現場勘查、照相。
評估報告出具後,已辦理產權證件需准備如下資料
1、房屋(房地產)所有權證
2、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產權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圖片資料
未辦理產權證件及在建工程需提供資料
1、土地出讓合同
2、土地轉讓合同
3、征地協議
4、規劃用地紅線圖
5、用地紅線定點陣圖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建築紅線定點陣圖
8、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9、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築工程平面圖
11、建築工程結構圖
12、建築工程(概、預、決)算書
13、房屋買賣合同
14、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15、裝飾工程(概、預、決)算書
16、產權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17、其他有關資料
擴展材料:
房屋評估費的計算
1、計費額度在100萬元以下的計費率為4%,收費額度為0.4萬元;2:計費額度在100-1000萬元的,計費率為2%,收費額度為0.4-2.2萬元;3:計費額度在1000-2000萬元的,計費率為1.2%,收費額度為2.2-3.4萬元;
2、計費額度在2000-5000萬元的,計費率為0.64%,收費額度為3.4-5.32萬元;5:計費額度在5000-8000萬元的,計費率為0.32%,收費額度為5.32-6.28萬元;計費額度在8000-10000萬元的,計費率為0.16%,收費額度為6.28-6.6萬元:計費額度在10000萬元的,計費率為0.08%,收費額度為6.6萬元。
房屋評估的類型
1、一般評估:
這類評估一般是在交易雙方發生分歧意見或有爭議時,求助於評估機構,以解決分歧和爭議,使之趨於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備法律效力,是參考性評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時間點、某一特定物業一般的價值水平。
2、房地產抵押貸款評估:
這類評估是購房者尋求金融支持時,對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價值而進行的評估,它必須由金融部門指定或委派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一經確定,具備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對雙方有約束力。這種評估值一般較低。
3、特定評估:
這種評估是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對買賣雙方交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水平而做的評估,為了求其公正合理,須採用兩種以上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一經確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雙方須按確定後的評估值,計算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