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前期、基礎及主體工程的費用主要有什麼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Ⅱ 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開發成本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土地徵用費、出讓金、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
前期工程費:
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
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工程安裝費
基礎設施費:
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
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
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期間費用
銷售費用:
房產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產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常費用
管理費用: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推銷、遞延資產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等。
Ⅲ 什麼是配套費
配套費是主要用於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幹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合並部分收費項目,適當降低收費標准。
(3)房地產基礎配套費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配套費一般按新建,擴建,改建的面積作為徵收基數,每平方的價格各地不同。同時,一般規定可以減免的建設項目,有些項目能否減免不明確,可以提出申請經過審批可能減免。 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所包含的內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別,有些沒有包含的項目會另外收取。
降低政府部門收取的征地管理費、房屋拆遷管理費、工程質量監督費、勞動合同鑒證費、建築合同鑒證費、工程承包合同鑒證費,收費標准均按現行收費標準的70%計收,並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逐項予以重新核定。
按照從嚴控制住房建設收費的原則,改革白蟻防治費、地震安全性評價費、核設施環境影響評價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收費項目的計費方式,重新核定收費標准,具體辦法由國家計委、財政部另行制定。整頓規范住房交易服務收費。
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房地產評估、委託拆遷服務等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堅持自願委託的原則,嚴格按規定的收費辦法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配套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Ⅳ 買房時配套費是指什麼啊包括什麼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
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具體實施單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設局,開發區,財政局,農村鄉鎮等等)向建設單位收取的一項費用,一般按新建,擴建,改建的面積作為徵收基數,每平方的價格各地不同。
同時,一般規定可以減免的建設項目,有些項目能否減免不明確,可以提出申請經過審批可能減免。 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所包含的內容各地又有很大差別,有些沒有包含的項目會另外收取。
(4)房地產基礎配套費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Ⅳ 「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費」包括哪些內容
一、開發成本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土地徵用費、出讓金、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
2、前期工程費:
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
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工程安裝費。
3、基礎設施費:
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支出。
4、公共配套設施費:
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5、開發間接費用:
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二、期間費用
1)銷售費用:
房產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產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
2)管理費用:
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總部)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技術開發費、無形資產推銷、遞延資產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等。
房屋配套費的稅費提示:
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稅率:房屋成交價 的2%。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准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 產權代辦費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最詳細的收房注意事項:你可以自己去看下,還有一些其它的問題。
(5)房地產基礎配套費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一、房地產企業市政配套費計入的科目:
市政配套費是指政府為建設和維護管理城市道路、橋涵、給水、排水、防洪、道路照明、公共交通、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燃氣、園林綠化、垃圾處理、消防設施及天然氣、集中供熱等等市政公用設施(含附屬設施)所開征的費用,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
房地產開發企業計入「5001 開發成本」科目。
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政府向建設單位收取的一項費用,一般按新建,擴建,改建的面積作為徵收基數,每平方的價格各地不同。
房地產企業,將該費用計入開發成本。
二級明細科目設置沒有規定要求,可以根據單位核算需要自行設置。
二、房地產企業市政配套費繳納的契稅:
以協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其中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及其他經濟利益。
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招、拍、掛」程序取得的開發用地一般應當為凈地,即政府部門一般會凈地出讓,凈地出讓土地成交總價款包含政府相關部門所有應收的費用,即既包括國土部門收取的費用,也應包括城市規劃部門和建設監管部門收取的費用。
如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和市政建設配套費等都應該作為契稅計稅依據。所以,一般情況下,「招、拍、掛」受讓的土地,契稅計稅依據為成交價。
但在實踐中,個別地方政府部門並非凈地出讓。只是按土地現狀(土地還未平整)進行「招、拍、掛」,此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受土地權屬簽訂合同時成交價中僅包含國土部門收取的費用,沒有包括城市規劃部門和建設監管部門收取的費用,如市政建設配套費等,這筆費用是在辦理土地證之後,在立項報建環節才發生。
因此,房地產公司受讓土地繳納的市政建設配套費應組成契稅計稅依據依法繳納契稅。
Ⅵ 房地產開發中規劃局徵收的配套費包括哪些費用
公共設施配套費,在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記入「開發成本--前期開內發費」科目
現在各地不一容,有的市區為了減少企業的「跑路」,一次性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供電、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牆改節能非等設施費用,綜合所有應交費用,稱之為綜合配套費。
但有的地方,還沒有如此統一,仍然需要到各主管部門辦理手續、交費、核准。
Ⅶ 建設工程配套費包含哪些內容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收取的費用,它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其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共用設施建設,包括城市道路、橋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氣、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園林、綠化、路燈、環境衛生等設施的建設.
建築工程配套費,一般為城市基礎建設公共基金;它包括:紅線以外的:給水、排水、道路、燃氣等實施費用(這里不包括電力、暖氣);也就是在紅線以外,開發商不再繳納費用,由主管部門統一實施。(一般按擬建建築面積每平米計取)
一、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范圍標准
凡在城鎮規劃區從事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均應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申請辦理基本建設手續,並按規定計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標准為:新縣城王家渡中心區按40元/平方米徵收,新縣城王家渡中心區以外規劃區內按30元/平方米徵收,北岸新城小區和建制鎮規劃區按20元/平方米徵收,其餘場鎮規劃區按10元/平方米徵收。中小學及幼兒園的教學用房,社會福利設施,社會公益設施,享受免收「三稅」的聾啞等殘疾人員生產、生活用房,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的生產性建設用房,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免徵范圍等可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
縣城移民遷建中,原淹沒補償面積內的復建房屋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無淹沒補償房的和有淹沒補償房而又不足120平方米/戶的單位職工、純居民、佔地移民、城郊移民(在規劃區安置的),在120平方米/戶內的移民建房免徵城市建設配套費,超過120平方米/戶的部分按經濟適用房對待,減半計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學生宿舍、食堂等非營利性後勤服務設施超原淹沒面積部分減半計征。黨政群團、公檢法機關辦公業務用房、非營利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用房超原淹沒面積部分減半計征。移民單位和個人超過原淹沒面積的商業用房,移民單位、個人出售給非縣城移民的房屋,以及結合移民搞房地產開發安置移民後多餘的房屋,一律按規定標准徵收城市建設配套費。
其他集鎮移民遷建中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的具體標准,由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報經縣政府同意後實施。
二、市建設配套費的徵收時間
凡在城鎮規劃區的建房,無論何時修建,只要符合上述收費規定的均應徵收城市建設配套費。已按規定繳納配套費的,不再重復計征。對未按規定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已建房和在建房,其城市建設配套費由縣建委清理徵收,否則,相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產權手續,未建房的在辦理規劃手續時繳納,否則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
三、城市建設配套費的使用管理
城市建設配套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由建委負責收取管理,縣財政局負責監督。
四、《通知》由縣建委負責解釋。
知道鄭州市是哪個文件規定的?有哪個部門執行?
鄭政文〔2007〕170號;鄭州市建設項目審批收費聯合辦公室辦理。
Ⅷ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基礎設施費指那些 基礎設施費與配套設施費有什麼區別
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
他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所佔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 ~30%左右。
區別是費用范圍不同:
1、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基礎設施費指是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8)房地產基礎配套費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成本組成
1、房地產成本土地費用
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
目前基本以後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政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佔20%,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2、房地產成本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主要指房屋開發的前期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地質勘查費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6%。
3、房地產成本安裝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指房屋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等,又被稱為房屋建築安裝造價。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大。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約占整個成本的40%左右。
4、房地產成本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養老保險費等。在整個成本構成所佔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2%。
5、房地產成本貸款利息
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藉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
6、房地產成本稅費
稅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與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稅收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兩稅一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契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費用,項目繁多且不規范。包括諸如征地管理費,商品房交易管理費,大市政配套費,人防費,煤氣水電增容費,開發管理費等。在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
7、房地產成本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