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如何取得
你現在不要讓銀行把你的東西再網上遞交了,直接把你的撤銷掉,你給銀行專的辦事的好好說一下,沒屬必要把已經還清貸款的住房再做抵押,然後你再拿著貸款結清憑證購房合同,發票,契稅去做解押,真沒這個脫了褲子放屁的過程!你趕緊行動吧
㈡ 購房後怎樣能快速拿到房產證
在我國,房屋產權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憑證,在房屋交易中購房者從開發商手中領取房屋鑰匙後,並不等於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當購房者取得自己的房產證時,才能真正享有對自己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即依法對自己所購房產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
多數購房人都希望在收房後能盡快拿到自己的房產證,可事實常常是「千呼萬喚辦不來」。要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律師提醒購房者應認真簽訂購房合同。
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的「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中的「規定期限」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作出了對購房者有利的解釋:在合同沒有約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期限的情況下,按第十八條解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由於出賣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按第十九條解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超過一年零三個月、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超過一年零三個月,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購房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法院應予支持。
㈢ 如何取得房產證
房主不是你,在那麼是你的福利分房?
是房主的福利分房,那麼需要他轉讓給你才行。
他不在公司當然不會給你
㈣ 如何辦理房屋產權
1、要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要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要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
4、要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4)如何取得房地產權證擴展閱讀:
一、房屋產權證: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二、辦理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
㈤ 房產證要如何取得
無證房屋分類別辦理
據悉,國有土地上無證房屋的形成是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因此,此次辦理房產證,將按照不同原因造成的無證情況分類辦理。包括:無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有相關土地使用批准手續,或國有土地來源清楚、無爭議的房屋;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單位自管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給個人,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聯建房屋,包括聯建的商品住宅房屋和聯建的非住宅房屋;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拆遷安置房屋;相關歸檔資料遺失的房屋。
辦證房屋必須具備3個條件
據市房管局負責人介紹,此次為無證房屋申請辦理房產證,必須符合3個條件,缺一不可。一是無證房屋必須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二是房屋是2001年8月15日前建成或購買的;三是房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應當登報公告30日,確認產權無爭議的。
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本市不能夠辦理房產證的房屋有3種類型:一是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因歷史上建房手續不全等原因造成購房戶或拆遷安置戶無法辦理房產證;二是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包括城中村);三是企業改制中涉及的房產變更登記問題。由於後兩種類型問題復雜,市政府以後將專門制定文件加以規范。
把時間期限定為2001年8月15日前,是因為建設部99號令《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於2001年8月15日開始實行的。政府和新聞媒體對政策也進行了廣泛宣傳,促進了較為規范的房地產市場的形成,開發建設單位的操作行為已經規范,少數人購買違規建設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貪圖便宜的僥幸心理。因此,政府將2001年8月15日作為解決問題的分界點。而該日期之後發生的,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的問題,不宜作為歷史遺留問題進行處理。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善手續後,再按照正常登記程序為房屋所有者辦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予辦理
《意見》規定,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應當拆除或者沒收,市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一)占壓道路紅線和建築退縮地帶的;
(二)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
(三)占壓廣場、公共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地下管線、防洪排水設施的;
(四)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的;
(五)破壞具有歷史意義、革命紀念意義、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建築物、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的;
(六)影響主次幹道、鐵路兩側、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城市出入口地帶等城市風貌的;
(七)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安全或嚴重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使用的;
(八)其他妨礙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功能協調的。
市民可到房管局4樓大廳辦理
對解決處理國有土地上無證房屋的問題,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視,確定了處理原則,即尊重歷史事實,先給群眾辦證,後追究違規的開發建設單位,讓其補辦手續和補交有關規費。市政府還成立了相應的機構,並在市房管局4樓設立了房屋登記組。市民可先到市房管局進行權屬登記,市房管局按照文件規定先給市民辦證,同時,對開發建設單位的違規事項也一並進行登記,有關部門將對違規的開發建設單位進行查處追究。
問題一:
無土地證房咋辦證?
規定:無土地證房包括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有相關土地使用批准手續,或者國有土地來源清楚、無爭議的房屋,例如舊城改造的房屋、直管公房、省直單位從汴遷到鄭時徵用土地建成的房屋。
舊城改造的房屋:鄭州市房管局憑用地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回遷安置資料或者購房合同等,先為被拆遷人和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後由開發、建設單位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而開發、建設單位自用的房屋,在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後,才能辦房產證。
直管公房(產權屬於政府的房子):鄭州市房管局憑直管公房管理冊直接辦理直管公房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辦土地證,並免收辦證費用;已按房改政策出售給個人的原直管公房,市房管局憑相關出售資料和市房改辦批復,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為購房人辦土地證。直管公房在拆遷改造中,安置後剩餘房屋按市場價出售的,憑市房管局同意改造的批復及同意出售的文件、購房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為購房人辦土地證。
省直單位在從汴遷到鄭時徵用土地建成的房屋:鄭州市房管局憑合法的用地證明先給辦證,然後由省直有關單位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
問題二:
無規劃許可證房咋辦證?
規定: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由市執法局會同市規劃局一起研究確認。對雖影響城市規劃,但還可以採取措施保留使用的,市規劃局應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手續,市房管局應在收到購房人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憑確認手續等資料辦理房產證。開發、建設單位存在的,申請辦理房產證時,還應當提供市規劃局或者市執法局已經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憑證。
提醒:八種情況的無證房屋不予辦證,即占壓道路紅線和建築退縮地帶的;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的;占壓廣場、公共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地下管線、防洪排水設施的;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的;破壞具有歷史意義、革命紀念意義、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建築物、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的;影響主次幹道、鐵路兩側、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城市出入口地帶等城市風貌的;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安全或嚴重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使用的;其他妨礙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功能協調的房屋,應該拆除或沒收,鄭州市房管局將不予辦證。
問題三:
房改房資料不齊咋辦證?
規定:這其中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單位沒有辦公有房屋所有權證的。個人按房改政策購買的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已按房改政策交清購房款,但因單位未辦理公有房屋所有權證,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產證的,由售房單位登報公告30日,土地和房屋權屬無爭議的,售房單位出具具結保證書,市房改辦凍結售房單位的售房款後辦理批復手續。
鄭州市房管局憑市房改辦批復、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登報公告、個人購房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另一種情況是售房單位已辦理公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但因挪用售房款或者未按規定將售房款交至房改辦指定賬戶,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售房單位必須出具具結保證書並書面承諾承擔房屋維修責任。鄭州市房管局憑具結保證書、書面承諾等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
問題四:
聯建房屋咋辦證?
規定:購房人購買聯建的商品房,因手續不全等原因未辦理房產證的,鄭州市房管局憑購房合同及其他相關資料先為購房人確權發證;購房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聯建房屋,按房改房的有關辦證規定辦理。聯建各方拖欠的規費和土地出讓金,由鄭州市財政局和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責令聯建各方限期繳清;逾期未繳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保留依法追繳權。
問題五:
未竣工驗收的房屋咋辦證?
規定:當年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現在想申請辦房產證的,由原開發、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或者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鑒定。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或者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房產證;不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不予辦理。原開發、建設單位不存在的,房屋安全狀況鑒定由申請人委託。
問題六:
拆遷安置房屋咋辦證?
規定:以拆遷人名義購買的在其他地方安置被拆遷人的商品房,鄭州市房管局憑售房單位的售房資料、拆遷人的購房合同、安置協議及安置通知單等資料,直接先為被拆遷人辦理房產證,然後由拆遷人完善相關手續,補繳相關稅費。另外還有兩類是房子剛出售給住戶就被拆遷的,一種是單位自管公房在拆遷前已出售給該房使用人,但沒辦理房產證,拆遷時拆遷人直接與購房人簽訂安置協議並進行安置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拆遷安置資料及原產權單位售房證明材料直接為其辦理房產證;還有一種是私有房屋在辦理轉讓登記前被拆遷,拆遷人與購房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並進行安置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有關購房證明材料及拆遷安置資料直接為其辦理房產證。
問題七:
相關資料遺失咋辦證?
規定: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遺失的,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查檔復印存根,並加蓋部門印章;購房合同、拆遷安置資料等遺失的,原開發、建設單位或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復印存根,並加蓋單位印章。鄭州市房管局憑上述資料進行登記發證。
問題八:
過去政府已作出處理的房屋咋辦?
規定:鄭州市政府以會議紀要等形式對房屋權屬登記做出明確處理意見的,仍按當時的處理意見辦理。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已經核發了房產證的房屋,此次不再重新處理,辦理房產證時已經繳納的稅費等不再重新處理。
問題九:
同樓無證零散戶咋辦證?
規定:同一棟住宅樓內個別住戶未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比照本棟樓內已辦理房產證時提供的資料和程序給予辦理。(大河報)
鄭州市房管局開通咨詢電話67182401、67182402,接受群眾咨詢。
符合以上九種因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中歷史遺留問題需要辦證的市民,請先打電話咨詢相關情況,按照規定提交齊所需證件,需要補證的要先補齊。市民出示的相關證件經遺留辦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後,市民填寫一張申請單,在報紙上公告30日確認房屋產權無爭議後。攜帶申請批復件並攜帶相關證件到1樓辦事大廳1—8號窗口辦理。
其中房屋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還需要先經市規劃部門確認可以保留使用才能辦證;沒有進行竣工驗收的,要委託有關部門進行鑒定,確認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條件。
記者問新政
記者:辦證時契稅等相關稅費是否繳納?
王廣國:如果不是因為購房人或者被拆遷人的個人原因而導致未辦理房產證的,在這次辦房產證時,契稅按購房合同簽訂或者安置通知單註明日期當時的標准繳納,不再繳納滯納金。開發、建設單位或拆遷人依法應當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由開發、建設單位補繳,不得轉嫁給購房人或被拆遷人;開發、建設單位不繳納的,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原開發、建設單位不存在的,由權利義務承擔者負責。
記者:鄭州市將2001年之前的問題作為解決范圍,那麼2001年8月15日以後發生的百姓購房無法辦證問題如何解決?
王廣國:建設部99號令《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是2001年8月15日開始實行的,至此以後,關於房屋權屬的法律、法規已經基本健全,因此2001年8月15日後發生的不能辦房產證的問題不宜作為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完善手續後,再按照正常登記程序為老百姓辦證。
㈥ 如何領取房產證
開發商來辦理房產證主要分自為兩個環節,第一個是辦「大證」,即初始登記,第二個就是辦「小證」,即轉移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後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辦理初始登記須由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申請,當商品房竣工後,開發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准備好,並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後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辦理完初始登記後,開發商和業主需共同提出轉移登記申請,並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為業主辦理轉移登記是在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後的登記環節。另根據有關規定在辦理轉移登記前,業主應先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等相關稅費。最後按規定領取房產證即可。
㈦ 如何才能快速拿到房產證
在我國,房屋產權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憑證,在房屋交易中購房者從開發商手中領取房屋鑰匙後,並不等於已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權。只有當購房者取得自己的房產證時,才能真正享有對自己所購房屋的所有權,即依法對自己所購房產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
多數購房人都希望在收房後能盡快拿到自己的房產證,可事實常常是「千呼萬喚辦不來」。要避免這種情況出現,律師提醒購房者應認真簽訂購房合同。
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的「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中的「規定期限」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作出了對購房者有利的解釋:在合同沒有約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期限的情況下,按第十八條解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由於出賣人的原因,未能取得房產證,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按第十九條解釋:購買期房的購房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超過一年零三個月、購買現房的購房人自合同訂立之日起超過一年零三個月,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購房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法院應予支持。
在此律師提醒購房者注意:上面所講的是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合同約定的還是要以合同約定為准,購房者要想縮短辦證時間,絕不能忽略購房合同中的約定。
三步簽訂產證約定
第一步:購房者要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購房者須堅持在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條款:「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要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的空格中填寫「60日」。
第二步:購房者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要求開發商將購房合同條款:「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中的「規定期限」,明確為「120日內」。
第三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規定,購房者具體約定合同條款中「雙方同意按下列某項處理」的內容。
慎簽不合理的委託書
目前,開發商可能會要求購房者在購房合同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開發商的委託書。對開發商的這種減輕自己風險、增加購房人負擔和風險的不合理做法,購房者可加以拒絕。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因此,無論購房者是否委託房地產商代辦房產證,開發商都有責任同購房者一起辦理產權過戶並協助購房者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遲遲不能辦的問題,大多是因開發商沒有完成房屋驗收備案、超規劃批准面積建設、土地出讓金沒有補齊等原因造成的。當開發商具備了向購房者辦理產權過戶條件時,購房者辦理房產證的手續其實非常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