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那個地方現在都要建萬達廣場了,所以那個不可能再去做開發商紙質了。
Ⅱ 在網上什麼地方能第一時間查到房地產開發商買到新地的消息
很遺憾,目前成都在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你的情況跟我差不多,比如我要找蘇州的地產企業情況,一般都上蘇州市土地儲備中心,在這里可以查到已經成交的土地的面積、金額、時間、地點、公司名稱,通過這些資料就可以估計到該地塊的開發面積大小,公司實力,開盤時間等等。但目前成都沒有專業的網站,你平時就要多留意報紙,一般拍賣成交情況報紙都會報道,另外可以關注成都國土資源局:http://www.cdlr.gov.cn/homepage/index.htm
另外也能從這里了解一些情況:
http://www.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2.jsp?ClassID=02020607
Ⅲ 怎麼查拿地時間
拿地時間指開發商受讓土地日期:在開發商售樓處會有土地證公示,回如果開發商連基本的土地證都答無法出示,那麼涉嫌違法銷售或開發,謹防上當受騙。根據開發商公示的土地證,查看土地證編號,登錄當地國土局網站查詢核實,會有該塊土地詳細信息,包括位置、面積、土地使用權人、受讓時間等信息。有的的地方國土局網站公示做的較好,不需要土地證編號,便可搜索查詢土地項目情況。另外,如網站無法查詢,請與當地國土局聯系。
Ⅳ 怎麼查找一個樓盤的開發商
在網路上查找你們市的房地產交易管理網。
然後進入項目公式選項,底下輸入你們樓盤的名稱。
然後你就能看到開發商等的相關信息了。
Ⅳ 想買二手房,怎樣知道房子的土地拿地年代啊,房產證上的建成年代一般要比開發商拿地時間晚吧
通常指的房齡,抄是從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但現實生活中因為開發商從拿地到修建再到交房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大概七八年之久,所以會出現房齡縮水的現象。
1、如果二手房原來是按照出讓的方式來取得的,則該房屋的土地證上會註明確定的使用年限,按照土地證註明的為准;
2、如果二手房原來是按照劃撥方式來取得,則不能用上面的方法,因為劃撥來的房屋在土地證是不會註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的。這時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了解該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1)到國土資源局查詢,需要提供的材料其會相應告知;
(2)詢問鄰居街坊該二手房竣工時間,進行房齡估算。
Ⅵ 怎麼查開發商是否拿下地塊
登錄該市國土資源局網站,通過正常途徑拿到的地塊,都會有公示
Ⅶ 哪裡可以查詢到房地產企業拿地、ZF土地拍賣、土地性質、商業規劃、城市規劃等信息
土地一般在國土局網站,規劃在規劃局網站。這些內容都是需要信息公開的
Ⅷ 什麼網站能查到開發商什麼時候拿了什麼地
國土資源局官網試試
望採納,謝謝
Ⅸ 怎樣查找一個樓盤的開發商
在網路上查找你們市的房地產交易管理網,然後進入項目公式選項,底下輸入你們樓盤的名稱,然後你就能看到開發商等的相關信息了
Ⅹ 怎麼查開發商開發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
樓盤所在地的房交所查,或者直接看開發商的五證,上面寫得有,土地用途。
一般住宅也是50年,(重慶),沿海一帶是70年,重慶滿了50年以後自動順延20年,一般商住樓的地價值要高些,所以年限相對短一點。網上沒辦法查,准確度也不高。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准。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10)如何查房地產商什麼時候拿的地方擴展閱讀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江門日報 傅學超)
3、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多對於為何會出現個別新買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縮水的現象,房地產開發商和國土部門人士認為,主要是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較長、土地出讓後部分地塊存在轉讓以及土地閑置時間較長等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