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根據它的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1)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核算開發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參考資料:網路-房地產成本
『貳』 房地產開發間接費用有哪些明細科目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回象的成答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叄』 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有哪些
開發成本復包括土地徵用及拆制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
其中: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
3.建築安裝工程費,指以出包方式.自營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等
4.基礎設施費,開發小區內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費用。
5.公共配套設施費,指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的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包括,組織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消等。
至於比例尚無
『肆』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根據它的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專業開發土地(即建屬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伍』 房地產開發成本明細科目有哪些
開發成本包括以下8點: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1、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2、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二、土地徵收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土地徵收費。國家建設徵收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修分攤、青苗補償費、耕地佔用稅、耕地墾復基金、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徵收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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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成本分類: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
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
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陸』 房地產開發直接成本包含哪些間接成本包含哪些
房地產開發公司按項目分,每個項目的開發間接費用包含職工薪酬(工資、福利費、回其他)、辦公費答、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車輛費用、會務費、通訊費、折舊費、租賃費、維修費、保險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資產攤銷、水電費、物管費、其他費用。
『柒』 房地產開發土地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如下:
(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三)建築安裝工程費。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費用。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建築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四)基礎設施建設費。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六)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土地費用,主要包括(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捌』 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什麼
房地產開發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等。
①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②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③建築安裝工程費。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④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信、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⑤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⑥開發間接費用。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玖』 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拾』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開發間接費用包括哪些明細科目
一、開發間接費用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2、企業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累計折舊」、「周轉房」等科目。
3、開發間接費用應按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的規定,分配計入有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借記「開發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按企業內部不同的單位、部門(分公司)設置明細賬。
5、本科目期末應無余額。
二、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
(10)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清"開發間接費用"和"管理費用"是個難點,除了周轉房攤銷之外,其餘費用的劃分是以有無開發現場機構來確定的。如果開發企業不設立現場機構,由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到開發現場組織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可直接並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每月終了,應對開發間接費用進行分配,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有關開發產品的成本。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企業可根據開發經營的特點自行確定。不論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均應分配開發間接費用。
為了簡化核算手續並防止重復分配,對應計入房屋等開發成本的自用土地和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均不分配開發間接費用。這部分開發產品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可直接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
也就是說,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可僅對有關開發房屋、商品性土地、能有償轉讓配套設施及代建工程進行分配。
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標准,可按月份內各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進行,即:
某項開發產品成本分配的開發間接費=月份內該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本月實際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應分配開發間接費各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總額